給妊高徵下道逐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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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高徵是妊娠特有的疾病,一旦終止妊娠,病情迅速好轉,故適時終止妊娠仍是根本的治療措施。

哪些孕婦容易患妊高徵

給妊高徵下道逐客令!

1 精神過度緊張或受到刺激者,容易導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紊亂,致使腎素一血管緊張素一前列腺素系統的平衡失調.使血壓升高。

2 年輕的初孕婦或高齡初孕婦,羊水過多、葡萄胎、雙胎的孕婦,多數子宮張力增高,影響子宮的血液供應,造成子宮、胎盤缺血缺氧,從而導致妊高徵。

3 有慢性高血壓病、腎炎、糖尿病、營養不良性疾病(如低蛋白血癥、嚴重貧血)的人和體型矮胖者,均易患此病。

4 家族申有高血壓病史,尤其是孕婦的母親有妊高徵病史者,較容易惠此病。

根治之道

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在治療上除血壓增高嚴重時,一般不主張使用降壓藥,但具體措施應根據患者情況確定。目前對於妊娠高血壓還沒有一個最合適的用藥原則,一般可試用肼苯噠嗪、甲基多巴,以度鈣拮抗藥硝苯吡啶、尼莫地平等。

妊娠高血壓常出現明顯水腫,因此有人使用利尿藥降壓。但利尿藥不能減緩病情,反而會使血液進一步濃縮,血容量減少,加重水及電解質紊亂,故僅適用於腦水腫、肺水腫及全身嚴重水腫或改善血容量後的尿少患者。一般妊高徵孕婦不宜採用,否則有可能引起病情惡化。

總之,發生妊娠高血壓後要請有經驗的醫生給予指導治療,千萬不要自行濫用藥物,以免出現嚴重後果。

終止妊娠指徵

(1)重度妊高徵患者積極系統治療24~72小時後.若病情控制不滿意或病情惡化,應考慮終止妊娠。

(2)孕期≥36周者,胎兒已成熟應考慮終止妊娠。

(3)孕期<36周者,應作胎盤功能、胎兒成熟度、B超、胎心監護等檢查,全面衡量病情對孕婦及胎兒的危害,凡病情對母兒任何一方造成嚴重威脅者,亦應考慮終止妊娠。

根據病人具體情況引產或手術產。過去妊高徵除非有產科指徵,一般不作剖宮產。近年來國內外一致認爲重度妊高徵患者可行剖宮手術。有的學者把剖宮產作爲重度妊高徵的急救措施。

專家指導:

妊娠20周以後出現高血壓、浮腫、蛋白尿三大症狀,醫學上稱爲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簡稱妊高徵,是孕婦所特有而又常見的疾病。嚴重時發展爲抽搐、昏迷,心腎功能衰竭,甚至母嬰死亡。

妊高徵的真正原因目前尚末闡明。它的主要病理變化是全身小動脈痙攣,造成本身各器官組織缺血和缺氧。按病情程度分爲三類。

(1)輕度。在孕20周後血壓開始升高達13/90mmHg 以上,或較原先血壓超過30/15mmHg,亦可伴水腫,每週體重增加超過0.5公斤,尿有微量蛋白。

(2)中度。血壓繼續升高,但不超過160/110mmHg,尿蛋白(十),或伴有水腫。

(3)重度。血壓高這160/100mmHg以上,尿蛋白(++)~(+++),水腫程度不一,患者出現頭痛、眼花、噁心等自覺症狀。

母嬰影響:

[母體]中、重度妊高徵,母親可發生各種併發症,如肺水腫、胎盤早剝、瀰漫性血凝血、腎衰、腦溢血,嚴重者可致產婦死亡。

[胎兒]可引起胎兒宮內生長遲緩、早產、胎兒窘迫、死胎、死產、新生兒窒息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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