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偷”拿幼兒園的東西,這可怎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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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媽媽的困惑

我孩子3歲半了,特別喜歡把東西裝到自己包裏。在幼兒園也是這樣,老師說她拿了學校的玩具,孩子卻說是自己的。她是真的偷東西嗎?還是喜歡撒謊?

專家分析

3歲半的孩子還沒有形成物品所有權的概念,把“偷”或者“說謊”的標籤貼給孩子,需要慎重。

2~7歲孩子的思維往往是自我中心,把一切都看做與自己有關,是自己的一部分,還不能區分自己的活動和客觀事物的活動。需要註明的是,這個“自我中心”不包含自私自利的概念,只是不能區分自己的和別人的。

3歲半的孩子把東西裝到自己包裏、帶回家,談不上偷或者欺騙。而是她認爲周圍的人和事物都跟自己相聯繫,對於某件東西是屬於“自己的”,還是“別人的”,界限並不清晰,僅僅從“自我”角度來進行行爲選擇。

比如,很多時候孩子只是單純地喜歡、好奇某個東西,就把它放進包裏,這種行爲和他從外邊撿回一個小石子差不多,沒有考慮到他人。至於幼兒園的玩具,她可能在幼兒園裏沒玩夠;或者一直想玩,卻被別的小朋友“佔”着;或者想“獨佔”這個玩具,只能她自己玩。

孩子“偷”拿幼兒園的東西,這可怎麼好?

考慮到孩子的這些心理特點,父母可以這樣做

強化物權 在生活中強調“我的”、“你的”、“他的”等物權觀念。比如,給孩子準備專屬的碗筷、毛巾,讓她擁有自己的小牀、小被子等生活用品,這會讓她體會到什麼是“屬於我的東西”。在遊戲時,用到屬於她的玩具時,先徵得她的同意:“媽媽把你的小熊寶寶拿過來,好嗎?”

訂立規則 同時也要讓孩子懂得,想要別人的東西,必須經過別人同意,不能亂翻亂拿。當她拿了別人或幼兒園的東西,要明確告訴孩子這個東西不是屬於她的,這樣做不好,不能隨便拿集體和別人的東西。如果家裏有類似的東西,可以拿出來給孩子看,讓她直觀地感受到哪個是自己的,哪個是別人的。第二天和孩子一起把東西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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