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童陪父母看房墜樓】 女孩陪父母看房墜樓身亡 女童陪父母看房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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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7日,李先生一家帶着2歲打的女兒去看房,原本是開心的事情,未料到發生意外,女兒從10樓墜樓身亡,後改樓盤售樓員被批捕,此事件的安全責任到底該由誰來負責?這類的悲劇什麼時候才能杜絕?

深圳女童陪父母看房墜樓:事件經過

在深圳某樓盤,一個2歲女童陪父母看房從10樓墜亡。

5月7日,李先生一家帶着2歲大的小女孩去看房發生意外死亡。據家屬方面稱,因爲陽臺護欄一側沒有安裝玻璃,小女孩掉下身亡。記者瞭解到,帶李先生一家看房的銷售人員閆某某,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逮捕。據李先生妻子描述,他們先到陽臺看風景,幾分鐘後發現女兒不見了,幾個房間都沒找到。後來他們才發現,陽臺右側的護欄沒有安裝玻璃,四處找了才發現女兒掉在了1樓2樓之間的一個平臺上。

經測量,沒裝玻璃的圍欄空格寬約120釐米,高約90釐米。從陽臺望去,可以看到對面樓棟也有大量未裝玻璃的陽臺護欄。李先生認爲,樓盤開發商應該爲此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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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童陪父母看房墜樓:事件後續

審查發現,本案的案發現場,是正在施工的毛坯房,犯罪嫌疑人閆某明知銷售商明令禁止銷售員帶客戶觀看毛坯房,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將被害人一家帶至正在施工的毛坯房現場。

事故發生以後,該樓盤的銷售員被捕,該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深圳龍崗區人民檢察院9日就相關情況做出說明,稱涉案銷售員嚴重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

根據這份情況說明,2017年5月12日,深圳龍崗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報請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對閆某批准逮捕,經該檢察院審查後,於2017年5月19日對閆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深圳女童陪父母看房墜樓】 女孩陪父母看房墜樓身亡 女童陪父母看房墜落 第2張

深圳女童陪父母看房墜樓:事件說明

事件直到2017年7月9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發出具體的情況說明。

近日有媒體報道我院辦理的“2歲女童陪父母看房意外墜亡,銷售員被批准逮捕”一案,引發了新聞媒體及廣大網民的高度關注,我院高度重視,經瞭解後現特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1、2017年5月12日,龍崗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報請我院對閆某批准逮捕,我院經過認真審查後,於2017年5月19日對閆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2、我院審查發現,本案的案發現場,是正在施工的毛坯房,犯罪嫌疑人閆某明知銷售商明令禁止銷售員帶客戶觀看毛坯房的前提下,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將被害人一家帶至正在施工的毛坯房現場;

3、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該案期間,被害人家屬未獲得任何賠償,也未有任何證據顯示犯罪嫌疑人家庭情況特殊等;

4、一個幼小生命的逝去,我們都很痛心,該案也給我們的安全意識再次敲響了警鐘。我們真誠的希望大家共同築牢生命的“防護網”,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非常感謝各界媒體與廣大網友對檢察工作的關注與監督,該案的後續辦理情況,我院也會及時依法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

201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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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童陪父母看房墜樓:事件延展

樓房兒童墜亡事件一直在報道,一直在發生,樓房的安全隱患越來越能引起人們的關注,這次事件的發生令人十分痛心,難過。原本買房子是一件好事,如今卻成了這對父母一生的傷疤。痛失愛子雖然值得同情,但從理性的角度來說,售樓員有責任,父母同樣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父母的監護責任同樣很大!出門在外,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視線看不到的地方,一定要警惕各類事件的發生。同樣也要從小教會孩子安全與生命的重要性。

讓這類事件給我們敲響警鐘,讓這樣的悲劇再也不會在身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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