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對施恩奶粉公司虛假宣傳立案

本文已影響2.09K人 

6月12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正式對施恩奶粉公司“虛假宣傳糾紛”立案。  本案原告方——北京市一名消費者,於2009年6月8日,在北京家樂福超市,用131

6月12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正式對施恩奶粉公司“虛假宣傳糾紛”立案。

本案原告方——北京市一名消費者,於2009年6月8日,在北京家樂福超市,用131.9元購買了三袋施恩嬰兒奶粉。

原告表示,在這三袋施恩嬰兒奶粉外包裝的顯著位置上,均印有以美國國旗爲底色的標誌,並標明“100%進口奶源”。原告說,其正是看中施恩嬰兒奶粉宣傳的“美國品牌”和“100%進口奶源”,才放心購買的。

然而,就在原告購買這三袋奶粉後的第二天,就有媒體報道,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出,由消費者個人送檢的生產日期爲2008年3月17日的“施恩牌幼兒配方奶粉(第三段)”三聚氰胺含量達到132.9mg/kg,超過國家規定的1mg/kg限量值100多倍。並有媒體質疑施恩嬰兒奶粉“100%進口奶源”系虛假宣傳。

同時,原告還發現,在同一超市內還銷售有類似系列,但未標明是“100%進口奶源”的施恩奶粉,其產品其包裝和部分標有“100%進口奶源”的奶粉類似,很容易誤導普通消費者。

原告認爲,施恩公司的這種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是欺詐的行爲。

於是,這名消費者將奶粉生產商——施恩(廣州)嬰幼兒營養品有限公司,銷售商——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中關村廣場店、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案由爲“虛假宣傳糾紛”。

原告方共向法院提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263.8元,三個被告間互承擔連帶責任;判令被告停止虛假宣傳行爲並向原告賠禮道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三項訴訟請求。

法院已對施恩奶粉公司虛假宣傳立案

據悉,本案原告方代理律師彭劍,所代理的另兩件關於奶粉的訴訟,目前正等待開庭。

2009年3月25日,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正式對彭劍代理的,一消費者個人訴三鹿問題奶粉索賠案予以立案。4月中旬,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又受理了,彭劍代理的另一名原告的問題奶粉索賠起訴。據相關人士稱,到目前爲止,全國各級法院僅對這兩起個人訴問題奶粉索賠案件予以立案。

此前,在2009年3月2日,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公開表示,人民法院已經做好準備,隨時會依法受理賠償訴訟。

2009年4月13日,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名法官口頭告知:新華區法院已接上級法院最新通知,訴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案,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受理,以減少

法院已對施恩奶粉公司虛假宣傳立案 第2張

當事人訴累;新華區法院今後僅受理河北省內患兒的起訴。

但據知情人士介紹,這前後曾有多名問題奶粉受害者家長,到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庭詢問立案事宜,但都未能予以立案。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