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公佈14批次不合格月餅 保健月餅系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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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公佈14批次不合格月餅 保健月餅系虛假宣傳

9月2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佈近期抽檢月餅、保健食品、茶葉及相關製品、薯類及膨化食品、豆類及豆製品、乳製品和蜂產品等7類食品共 1184批次樣品情況,其中中秋月餅不合格樣品14批次。同時,食藥監總局還發布中秋月餅消費警示,宣稱“月餅類保健食品屬虛假宣傳,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從未批准過保健類月餅。”

記者從公佈的信息中看到,14批次問題月餅包括:北京蓮香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蓮蛋黃月餅、吉林市納斯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提漿玫瑰白糖月餅、長春中之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月餅(黑芝麻果仁)、上海阿根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蘇式百果風味月餅、上海優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椒鹽月餅,和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太康食品廠生產的肉鬆月餅(烘烤類糕點)等等,其中問題月餅存在菌落總、脫氫乙酸、納他黴素超標等問題。而黃石市興旺食品廠生產的傳統蘇月(冰糖),則存在防腐劑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標。

食藥監總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正在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展覈查工作,並責令生產經營企業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

9月22日,國家食藥監總局還發布中秋月餅食品安全監管與消費提示,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月餅等中秋節令性食品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工作力度,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藥品的月餅等食品要嚴格依法、及時進行召回和處置;要保障12331投訴舉報電話暢通,及時受理和處置消費者投訴舉報,依法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爲。

同時要求月餅生產經營者,禁止經營銷售無廠名、無廠址、無保質期和來源不明的月餅,禁止以裸裝、散裝和篡改保質期等方式經營超過保質期的月餅,禁止對月餅進行誇大宣傳、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食藥監總局還提醒,月餅類保健食品屬虛假宣傳,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從未批准過保健類月餅。消費者如果發現月餅等生產經營食品的單位及購買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或者發現身邊有食品違法行爲時,請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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