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如何選擇正確的託輔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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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如何選擇正確的託輔班?
  又是一年暑假,一些商業性託輔機構的生意又開始“火”了起來。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在湖北省武漢市多個小區走訪時發現,不少“家庭式”託輔機構藏身於居民樓內,他們大多無任何證照,但收費與正規培訓機構並無太大差別。  這些“家庭式”託輔機構是如何運作的?安全有無保障?又應當如何對其進行監管?筆者對此進行了一番調查。  託輔班設在小區內  武漢市魯巷實驗小學正大門對面,就是武漢市洪山區魯巷街雙塘小區。尚未走到小學門口,你就可以看到各種各樣託輔班的宣傳廣告。  學校已放假,該校六年級的一名男同學仍在校門口玩。“我沒上過託輔班,不過班上大概有五六個同學上過,我們老師曾統計過。”他說,很多同學都到對面的小區裡上託輔班。  順著這名小男孩所指的方向,筆者注意到,學校對面雙塘小區一棟住宅樓上掛出了某託輔機構魯巷教學點的宣傳牌,標明該託輔機構在一單元的四樓、五樓。  這是一棟7層住宅樓,樓梯比較窄。時近中午,樓道內顯得比較安靜。  來到四樓,筆者看到,一幅標明為“××託輔”的紅底白字廣告上的箭頭指向401房間,房間門上貼著一張告示,標明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14時到21時,下面附有辦公電話和兩名老師的聯絡方式。  敲開虛掩的房門,兩居室的房子被改成教室,客廳則作為活動室,進門左手邊則是一間辦公室。牆上貼著一些學生活動的照片,還有彩繪的卡通畫。不過,沒能看到任何經營執照之類的證件。  “李老師不在,有什麼事你可以問我。”一名自稱是“來打工”的年輕女士,接待了以家長身份諮詢暑期託管事宜的記者。  這名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只招收6至12歲的小孩,也就是上小學的。為何不收幼兒園小孩?“孩子太小了,不好管,出了事也不好說。”  這家託輔機構的廚房設在同單元樓的501室。在該居民房內,同樣設有兩個教室,其中一間教室裡還掛著白色寫字板,放著板擦等物品,進門左手邊的廚房裡,一名婦女正在做飯。  除了在學校開學期間,開設學生課後輔導班外,這個託輔班也開設寒暑假班。目前,暑假班已開班,時間安排是:每天8時到17時,中午提供午飯,“老師”輔導孩子做暑假作業,並預習新課程;其中週二看電影,週四學游泳,每天一名學生收費60元。  住在雙塘小區另一棟居民樓301室的徐婆婆說,她家旁邊就是一個託輔班。在徐婆婆的指引下,筆者來到該培訓班的門前,發現沒有任何宣傳標誌,透過門縫望進去,可以看到一些桌椅。  “他們剛剛搬來沒幾天,估計近期會有小孩兒來吧。”徐婆婆說。  行政部門“沒法管”  作為媽媽,歐陽弢在今年暑假終於可以鬆口氣了:兒子小學畢業了,再不用為到處找託輔班而整天擔心了。  因丈夫在外地工作,歐陽弢獨自一人帶孩子。今年以前,他們夫婦往往會為兒子放學後、放假時到哪裡去而操心。  “正規託輔班的孩子太多,而且一般距離學校有點遠。”歐陽弢告訴筆者,自己也曾找過設在小區裡的所謂“託輔班”,離家和學校倒是很近,但大多是“黑託管”,無證無照,衛生條件也不怎麼樣,地方小,安全也沒什麼保證。  歐陽弢曾多次與其他家長交流過找託輔班的經驗,她說,其實大部分家長並不情願把孩子送託輔班,但因為工作原因,又不得不選擇把孩子送到一些收費低、管理鬆散的“家庭式”託輔班,“其實,他們的服務質量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  歐陽弢的另一重身份,則是武漢市工商局江岸區分局球場工商所的副所長。  “‘家庭式’託輔班,由於很多時候是熟人之間代為看管孩子,本身就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也沒獲得衛生許可證,在孩子教學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較大隱患。”歐陽弢告訴筆者,目前國家沒有監管這些託輔機構的相關規定,武漢市也沒有地方法規對此進行規範,所以這類託輔班的監管很混亂。  在調查中,筆者發現,託輔班的老師,部分是退休人員或社會無業人員,不具備任何從業資格;還有一部分,是來自各大高校的兼職大學生。  武漢市洪山區教育局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表示,託管不是培訓,在其師資、場地等方面沒有明確的要求限制,教育部門也無法進行監管,出了糾紛只能算是民事合同糾紛,可通過法院起訴解決。  託輔班宜疏不宜堵  採訪中,很多家長也頗為無奈:想親自管孩子,但工作中又身不由己;送到託輔班,往往擔心輔導效果差,甚至出現人身安全傷害,且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  “從行業性質看,這種小範圍的、以家庭為單位經營的學生託輔機構,在備案上屬於服務類行業,不在教育部門的管轄範圍內,而工商部門在審批時目前也缺少相應的准入規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其明認為,這種“家庭式”託輔機構與家長之間屬於民事關係,沒必要納入行政監管,但應通過法律手段明確託管責任,以便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託輔班是應眾多家長需求而出現的,從保護學生安全的角度出發,對於託輔班,我們千萬不能‘一刀切’地去堵,而是應該在探索中逐漸規範,逐漸去疏通現在存在的問題。”武漢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尚重生建議,當前,可以由社群居委會或街道辦牽頭開辦託輔班,實行集體管理,招聘工作人員並對他們進行培訓,提高素質。  這一觀點得到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守信的贊同:“如果把辦託輔班這個工作,交由街道和社群牽頭負責,不僅可以保障孩子的飲食衛生條件,場地方面也能改善不少,也能打消家長的很多顧慮。同時,社群學校還可與學校掛鉤聯絡,實行集體接送。”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教授喬新生看來,“託輔班”的問題,實際上反映了我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現實中難以落實的問題。  “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規定,社會、學校、家庭都負有保護未成年人的義務。”喬新生認為,可以由學校在正常的教學計劃之外,為學生提供相應免費服務,實現學校和家庭的無縫對接。喬新生還建議,各地可儘快出臺具體規定或地方法規,要求學校和學校的老師解決學生放學後、家長下班之前學生權益保障中所面臨的問題,切實保證學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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