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改革最新消息2021 2021年電價上調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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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從10月15日開始,新一輪電價改革開啓,山東、江蘇等地已各自組織開展了深化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後的首次交易,成交均價較基準電價“頂格上浮”(不超過上浮20%的價格最大值)。

電價改革最新消息2021

爲了緩解電力供應緊缺局面,10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簡稱“國常會”)強調,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爲原則上均不超過20%,並做好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

實際上,今年八九月份已有部分地區下發電價改革方案。例如,貴州、廣東等省份先後發佈通知,執行分時電價政策,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下浮動一定比例,形成高峯電價和低谷電價,引導電力用戶削峯填谷,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此外,浙江省發改委將分時電價政策調整範圍限定爲大工業電價用戶(不包括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電氣化鐵路牽引用電等),一般工商業、居民、農業生產等電價用戶的分時電價政策本次不調整;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自2024年起全部執行分時電價,具體價格和峯谷時段另行制定。

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推動4項電價改革措施: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交易價格浮動範圍上限擴大到20%;三是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同步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四是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穩定,保持現行電價水平不變。

據瞭解電價改革首日,江蘇省和山東省成交電價上浮近20%,直抵最高浮動電價上限,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江蘇省和山東省是我國除內蒙古自治區外火力發電最高的省份,也是除廣東省和浙江省外電力缺口最大的省份,減排壓力也較大。在內蒙古自治區不缺電力還外送電力的情況下,江蘇、山東、廣東、浙江等四省的外購電力需求最大。二是電價接近20%的“頂格上浮”成交,說明購電省份的電力市場需求旺盛,當地經濟發展動能強勁。

另外對於此次改革,老百姓最關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居民用電價格是不是要上漲了?實際上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也就是說,雖然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上漲了20%,但居民電價依舊保持原有水平,並未上漲。居民、農業用戶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由此可見,無論到什麼時候,老百姓的民生問題都是最重要的事。就像今年我國的農業補貼,也是不斷地根據老百姓的實際情況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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