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疾病篩查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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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採血應在嬰兒出生72小時並充分哺乳後進行,最好在吃足6次奶後進行最佳;

2、採血部位爲新生兒足跟內外側;

3、因各種原因提前出院、轉院的嬰兒,不能在72小時之後採血的,時間最遲不宜超過出生後20天;

4、如果通知孩子複查,應該配合醫生儘快進行,切勿諱疾忌醫;

5、如果孩子出生需要立刻離家外出,也應該把新的住址和電話號碼一併告知醫生和醫院。只有這樣,才能使醫生在孩子萬一需要複查及時取得聯繫。

新生兒疾病篩查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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