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兒童刑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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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蘭州開往溫州的K306次列車的一對夫婦由於孩子的奶粉不夠,於是向乘務員求助,在乘務員、列車長和乘警在幫助他們的過程中兩套說辭引懷疑,最終證實:這對夫婦並不是孩子的父母,男嬰是剛剛花11萬元買的。

夫妻列車上借奶粉被查出嬰兒是買的

2021年12月31日,從蘭州開往溫州的K306次列車在行程的最後一天進入浙江境內。從金華南站開車後,軟臥9號車廂的兩名旅客向乘務員求助,說自己幫別人照看的孩子奶粉不夠了,乘務員沒有找到適合嬰兒的奶粉,和列車長一起去當面回覆,並進一步瞭解情況。在交談中,申慶雨發現了一些異樣。

交談中大人對孩子的各方面都含糊不清,之前說是幫別人照看,後來又說是自己的孩子, 也提供不了出生證明,隨後對乘車人信息進行了覈對,經過證件查驗、不斷詢問,兩名旅客承認該名嬰兒是他們通過買賣交易得來,還沒有來得及準備嬰兒用品,所以向乘務員求助找奶粉,沒想到暴露了。

小貼士:

警方調查得知,男嫌疑人是江西上饒人,女嫌疑人是河南鄧州人。乘警立即聯繫溫州站派出所,由溫州站派出所對兩名旅客進行逮捕,並由列車帶回信陽站,由公安人員調查處理,嬰兒則乘坐這趟列車先帶回蘭州。

買賣兒童刑法罰是什麼

買賣兒童判幾年

根據《刑法》 240條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威脅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小貼士:

對於“買方入刑”,長期以來存在一些爭論,比較典型的就是“買方也是受害者”。一些買方的確會善待被拐賣者,甚至會與之產生感情,就像孫卓和養父母,但這並不能成爲爲犯罪開脫的理由。但是正是由於買方的存在,纔會導致拐賣婦女、兒童的現象大量存在,所以加大買方的犯罪成本,是很有必要的。

買賣兒童刑法罰是什麼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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